壹、依據:
一、教師法。
二、教育人員任用條例及施行細則
三、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及彰化縣補充規定。
四、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甄選作業要點。
五、經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110.06.01審核通過
貳、甄選類別專長項目:(若排課後無該項代課缺額時,符合資格者將列冊候用)
類 別 |
項 目 |
備 註 |
薪津 |
一般代理教師 |
一般代理教師3名(實缺2名,預估增置缺1名) |
|
依教育部規定任用核發代理教師月薪 |
代課教師 |
一般科任代課教師1名 音樂科任代課教師1名 |
報名甄選通過後列冊候用,分別正取1名、備取1名,實際錄取名額視排課節數及縣府核定節數而定 |
每節鐘點費320元 |
叁、報名條件及資格:
ㄧ、基本條件:
(一)品德優良、無不良紀錄之中華民國國民。
(二)無教師法第14條第1項各款及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各款、第33條規定情事者。
二、特殊條件:
第1階段招考 |
持有國小階段普通班合格教師證書。 |
第2階段招考 |
1.持有國小階段普通班合格教師證書。 2.具有修畢該階段普通班師資職前教育課程,取得修畢證明書者。 |
第3階段招考 |
1.持有國小階段普通班合格教師證書。 2.具有修畢該階段普通班師資職前教育課程,取得修畢證明書者。 3.大學以上畢業,具出缺科(類)專長者,優先聘任之。 |
肆、報名程序:
ㄧ、報名地點:本校教導處【本校地址:彰化縣二林鎮萬合里江山巷一號。電話:04-8902164#22】。
二、報名方式:檢同有關證件親自或委託報名均可。
三、報名費用:免繳報名費
四、報名程序:
(一)填寫報名表並加蓋私章。
請自行至下列網站下載簡章及報名表,使用A4白色普通影印紙列印。
1. 彰化縣甄選介聘天地網站(http://sfs.chc.edu.tw/boe/)
3. 萬合國小首頁(http://www.whes.chc.edu.tw/)
(二)繳交學歷及有關證件影本各乙份(一律以A4規格影印,請勿裁剪)。
證件影本包括:(請繳交證件正本查核)
1.新式國民身分證。
2.國小階段普通班合格教師證書。
3.畢業證書(取得合格教師證書之相關學歷證明及教育學分(程)證明書)。
4.符合各類專長代理教師等證明文件。
五、報名日期:
1.第一階段報名:110年6月8日(星期二)上午8時至10時止受理具有第一階段報名資格者報名。於民國110年6月8日(星期二)上午10:30進行考試,當日下午14:00公告成績於本校網站及彰化縣甄選介聘天地網站,請錄取教師於下午16:00前報到。如無上述人員報名或錄取人數不足時,將一併公告辦理第二階段報名。
2.第二階段報名:110年6月9日(星期三)上午8時至10時止受理具有第二階段報名資格者報名。於民國110年6月9日(星期三)上午10:30進行考試,當日下午14:00公告成績於本校網站及彰化縣甄選介聘天地網站,請錄取教師於下午16:00前報到。如無上述人員報名或錄取人數不足時,將一併公告辦理第三階段報名。
3.第三階段報名:110年6月10日(星期四)上午8時至10時止受理具有第三階段報名資格者報名。於民國110年6月10日(星期四)上午10:30進行考試,當日下午14:00公告成績於本校網站及彰化縣甄選介聘天地網站,請錄取教師於下午16:00前報到。如無上述人員報名或錄取人數不足時,將一併公告辦理第四階段報名。
伍、甄選方式:
ㄧ、甄選成績之計算:口試佔50%(10分鐘),教學演示(10分鐘)佔50%,總計100分。
1.由教導處彙整造冊,應徵教師應於各階段時間內自行至本校中廊教室參加考試。並請於當日上午10:30前在教導處完成報到。
(1)第一階段:民國110年6月8日(星期二)上午10:30進行考試。
(2)第二階段:民國110年6月9日(星期三)上午10:30進行考試。
(3)第三階段:民國110年6月10日(星期四)上午10:30進行考試。
二、口試、教學演示,唱名三次未到者視同棄權,不得異議。
三、口試、教學演示等有任一項未達80分者不予錄取。
四、甄選成績相同時,以教學演示原始分數高者優先錄取,如教學演示及口試成績均相同時,由公開抽籤決定之。
五、成績通知:以彰化縣甄選介聘天地網站公告為主,錄取者以電話通知,餘不另行電話或書面通知。應試者請逕行上彰化縣甄選介聘天地網站查詢,不得以通知未送達提出任何異議。
陸、注意事項:
一、為維護教學品質,代理教師聘期自110學年度開學前一週(或實際到職日)起至次年7月1日止(若有兼任行政者至7月31日),代課教師聘期自110學年度開學日(110年8月30日)起至次年6月30日止,上述人員未經學校許可,請勿於聘期期間辭聘。
二、代理教師應擔負指導學生參與各項與教學相關之比賽,不得異議。
三、代理教師在聘用有效期間內,如有教師法第十四條第一項各款情形之一,或無法勝任教學工作者,由校長予以解聘之,不得異議。
四、如遇天然災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,而導致上述甄選日程及地點必須更動時,請自行上彰化縣甄選介聘天地網站查詢。
柒、附則:
一、代理教師有效候用聘期至111年7月1日止。
二、繳交之證明文件,如有不實者,除取消聘用資格外,如涉及刑責由應徵者自行負責。
三、其他未盡事宜,悉依相關規定辦理,如有修正並隨時於本校網站公告之。
捌、本簡章經本校教評會審核通過後實施,如有未盡事宜,悉依有關法令暨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會議決議辦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