彰化縣二林鎮萬合國民小學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規定
101年9月5日校務會議通過
106年8月29日校務會議增訂
一、為預防與處理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,本校依「性別平等教育法」(以下簡稱本法)及「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準則」(以下簡稱本準則)訂定本防治規定,並公告周知。
二、本防治規定之用詞定義如下:
(一) 性侵害:指性侵害犯罪防治法所稱性侵害犯罪之行為。
(二) 性騷擾:指符合下列情形之一,且未達性侵害之程度者:
1、以明示或暗示之方式,從事不受歡迎且具有性意味或性別歧視之言詞或行為,致影響他人之人格尊嚴、學習、或工作之機會或表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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