張貼日期: 2025-01-15 10:56:05 點閱:52
轉知
說明: |
一、 | 本作業要點依據本所109年1月22日二鎮民字第1090001150號簽訂定並於114年1月7日二鎮民字第1140000413號簽修正。 |
二、 | 為因應實際需要,並為參加彰化縣讀經學會當年度舉辦之經典會考獲奬之學生、老師及學校提供足額獎勵,修正此作業要點。 |
三、 | 本次修正作業要點分別提升個人獎、指導老師奬、績優學校奬、績優讀經班團體奬之頒發禮品價值。並新增「除(中)低收入戶考生免繳報名費外,考生個人通過會考1項(含)以上會考科目之狀元獎狀者,即可由學校統一向本所申請報名費全額補助」,以期在合理範圍內為學生降低負擔及並提供獎勵誘因。 |
四、 |
本讀經獎勵修正案自114年1月7日起開始實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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